我市完成2018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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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完善粮食库存监管制度,推动粮食企业提高库存管理水平,我市组织开展了2018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,通过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,顺利完成了检查工作任务。 企业自查阶段,我市抽调专业人员,组织和指导辖区企业对实际储存粮食进行了全面自查。指导企业科学运用检查方法,准确填写自查表格,认真编制自查报告,完善各项基础工作,做好普查前的准备。按照“有仓必到,有粮必查,有账必核,查必彻底”的原则,对库存粮食逐库进行检查。 从检查情况看,我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真实、质量良好、储存安全,企业能够较好地执行“一规定两守则”,粮食库存达到账实相符、账账相符。针对自查阶段和普查阶段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、安全储粮、地方储备粮管理等方面问题,要求企业进一步强化库存管理和监管措施,压实责任,集中力量排查整治,彻底清除风险隐患,坚决守住粮食安全的监管底线,为2019年全国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打下坚实基础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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